我国文化金融创新为何面临特殊困境
作者:张扬 来源:中国文化报 时间:2013-12-23

2013年是中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一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是我国新形势下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今后10年,我国文化发展仍将处于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攻坚期。在此背景下,以“文化的力量:文化市场与改革红利”为主题的第十一届中国文化产业新年论坛将于2014年1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大学举办。本周刊作为活动的媒体协办方,论坛举办期间,将围绕论坛主题推出系列解读文章。

 

我国现行的面向文化产业的金融创新活动,基本上是模仿其他行业的金融创新而来。文化产品的市场不确定性,文化企业的轻资产、高人力资本特性,以及文化产业链深度分工带来的风险与收益主体分离性,都会导致文化金融创新失败。现实情况是,即使充分考虑文化产业的基本属性,很多金融创新也没能取得预期效果,原因在于这些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暴露出的特殊矛盾,很大程度上加大了文化金融创新的难度。

产业链结构不健康导致难以通过金融创新进行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文化产业链前端的内容生产由创意人或创意团队承担,中后端的文化产品制作与市场化运作则由传媒公司经营。在文化产业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由于产权保护到位,创意人(团队)的市场化程度高,金融机构能够对内容生产的价值进行有效评估并提供金融支持,金融资源得以有效地配给到产业链的前、中、后端。在我国,经过上一轮文化体制改革,处于中后端的很多国有文化企业规模迅速扩张。与之相对应,由于产权保护的缺位,同时创意人才市场化的进程没有与文化产业发展同步,处于产业链前端的内容生产方主要是小微企业。因为它们是企业,金融机构必然以企业而非创意人(团队)的标准对之进行评估,这些企业普遍因为规模小、缺乏资产抵押而很难获得金融支持。处于中后端的传媒机构则由于其国有背景、足够的资产规模,往往能够获得更多金融资源。产业链结构的不健康会导致金融资源的配置不合理,反过来又会加剧产业链结构的不健康程度,这种困境很难依赖单纯的金融创新解决。

文化产业的非市场化运作加大了金融创新难度。首先是信息不对称。金融创新的有效性很大程度取决于有效获取信息的程度,文化产业本身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就高,金融机构必须依赖专业性人才对信息进行分析。我国由于文化金融起步不久,文化金融人才储备有限,不利于文化金融信息的分析与获取。另外,很多文化企业是由事业单位改制而成,小微文化企业大多又缺乏完善的会计制度及公司治理,这些企业都难以给金融中介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加剧了金融创新的困境。其次是政府的非市场行为。在我国,政府力量对于市场行为的影响不可小觑,金融创新活动以政府力量为风向标,其后果会大大降低金融创新的效率。文化金融创新就明显暴露出这一问题,艺术品证券化就是典型的例证。艺术品按照其无法分割、无法再生产特性,按照金融创新原则是不能证券化的,但因为有地方政府的背书,这种金融创新就产生了,其结果是不仅没有为文化产业提供有效金融服务,反而在艺术品交易环节产生了泡沫。

文化金融环境的配套体系不完善导致金融创新困难。首先是知识产权保护缺位。按照经济学的原理,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文化产品市场必然是一个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市场,任何创新都会被迅速模仿复制。基于风险考虑,金融机构不敢贸然创新,最终还是回到通过资产规模等工业性指标评估文化企业的老路上。其次是相关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缺失。在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活动中,金融机构并非唯一活动主体,还需要保险、担保等中介机构的参与。这些中介机构可承担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分享、风险分担的功能,某种意义上能成为金融创新的动力之一。我国的文化金融刚刚起步,环境配套体系明显不完善,很多金融机构由于缺乏有效信息分享、风险分担等方面的支持,只能简单地把其他行业的金融创新产品复制到文化产业,最终导致文化金融创新的低效。

(作者系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面向文化产业的金融创新及可行性路径研究[批准号:12CJY1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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