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演讲
马盛德:生产性方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作者:未知 来源:新浪财经 时间:2012/1/10

在非遗保护中建立起一种整体保护的思路和理念;为了非遗保护事业的长远大计,使非遗保护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提出了立法保护的目标,使我国的非遗保护事业最终进入一个法制化的轨道,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等等。在以上的保护方式中,以“生产性方式保护”这一理念,引起了人们更多的关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理念的提出

非遗“生产性方式保护”这一理念,是在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进程中应运而生的,是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部分具有生产性质的项目特点而提出来的一种保护方式,它主要针对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中的药物炮制技艺和部分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的保护。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方式对具有生产性质和特点的非遗项目的保护是十分有益的,在保护工作的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生产性方式保护”,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之一,它是指:在不违背传统手工生产规律和运作方式、保证其本真性、整体性、手工核心技艺和传统工艺流程的前提下,使传统技艺、传统医药药物炮制技艺、部分传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创造社会财富的生产活动中得到积极有效的保护。“生产性”是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共有属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和技艺价值要靠人的手工创造来体现,只有在生产实践中,这些非遗的传统工艺流程、核心技艺等才能实现保护、传承和弘扬。它的前提是,生产性方式保护,而不是生产性方式开发。在生产与经营流通等环节中使此类非遗项目得到有效、健康的发展,最终达到科学保护,这是这一保护方式的终极目的。这一保护方式与目前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中推行的生产经营模式有很大的不同。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中,一般更为注重产品的生产与经营理念,强调创意和创造,注重文化产品通过市场的生产与经营活动所取得的经济效益。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则重点强调“保护方式”,更加关注“生产过程”,关注蕴含和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技艺和文化内涵的环节--手工艺生产实践,这是二者的重要区别。但在工作实践中有时往往容易混淆这两个概念,因而使一些非遗项目的保护偏离正确轨道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坚守手工制作特色是“生产性方式保护”的底线

在开展“生产性方式保护”工作中,一定要坚持非遗项目的手工制作技艺和传统工艺流程这一重要性质,这是开展此类非遗项目保护工作的底线。同时,应更加关注“生产过程”,关注蕴含和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技艺和文化内涵的环节。在生产实践过程中,如果我们一旦冲破这一底线,一旦项目的制作工艺被完全机械化,完全被现代工艺所取代,那将会断送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从而也就丧失了它的文化价值和艺术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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