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处主要职责: (1)拟订网络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指导、监督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2)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监管,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经营性网络文化单位实施许可证管理,指导非经营性网络文化单位实行备案管理; (3)负责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业务和手机音乐的前置审批、进口产品内容审查与市场监管,负责对网络文化展会和比赛进行监管; (4)指导、协调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负责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市场监管工作; (5)负责对进口网络游戏进行内容审查和国产网络游戏的备案工作; (6)推进网络文化市场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网络文化市场服务与运营标准化建设; (7)承担全国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指导网络文化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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