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女,壮族,研究生学历。曾在高校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十一年,副教授。曾任中共广西南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广西钦州市市长,广西人事厅厅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
1973.10-1975.12 广西田阳县插队知青;1975.12-1978.02 广西百色地区招待所工人; 1978.02-1982.01 广西民族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01-1990.12 共青团广西民族学院委员会干事、副书记、书记,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 1990.12-1993.01 广西民族学院外语系党总支代理书记、书记、副教授(其间:1992.09-1992.11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3.01-1995.12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5.12-1996.01 广西南宁市委宣传部部长; 1996.01-1997.03 广西南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7.03-1998.06 广西南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8.06-2000.07 广西南宁市委副书记,南宁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兼);2000.07-2000.09 广西钦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7.10-2000.08在东南大学研究生院现代经济与决策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0.09-2003.05 广西钦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2.03-2003.01在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3.0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厅长、党组书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其间:2004.02-2006.01在广西师范大学社会文化与旅游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史专业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