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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如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2011/1/21

当然,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不仅仅体现在各相关行业上,从区域角度而言,成果同样令人欣喜。以北京为例,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主任梅松介绍,自2006年至2009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平均增长21.9%。2010年上半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804.3亿元,超过批发零售、房地产、商务服务、交通运输等行业,一跃成为仅次于金融业的第二大支柱性产业。而在上海,据该市统计局副局长朱章海介绍,2009年上海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为56万余人,实现总产出达到3555.68亿元,比上年增长7.2%,实现增加值847.2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5%,占上海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63%,比上年提高0.07%,对上海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8%,比上年提高0.3%。

以上所述虽说只是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成果的一部分,但由此不难看出,过去的10年,我国文化产业提交的可说是一份优异的成绩单,也正是基于此,国家才果断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建议。“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增强,我国文化产业已经从探索、起步、培育的初级阶段,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呈现出朝气蓬勃的新局面。文化产业已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新亮点,更是未来中国的闪亮新星。”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表示。

外部给力 内部发力

国家和各级政府为促进和激励文化产业发展而制定与颁布了诸多政策或措施;金融业、保险业等涉足并助推文化产业的发展

之所以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正是由于内部条件、外部条件的日益成熟和政策体制、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目前来看,促成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外因大致体现在两个方面:国家和各级政府为促进和激励文化产业发展而制定与颁布了诸多政策或措施;金融业、保险业等涉足并助推文化产业的发展。

纵观国家政策,从2003年后文化体制开始改革以来,政策重点已经从最初的体制改革转化到目前的文化振兴和产业发展。2007年,商务部会同中宣部、外交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从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出口信用、保险体系3方面为文化企业提供了政策支持。2009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同年7月22日,国务院审议通过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首次将文化体制改革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上升到国家战略,明确了文化产业振兴的指导思想和8大重点工作,标志着国家层面正式将文化产业提升至“战略性产业”层面加以培育,标志着国家已经把文化产业作为实现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内需以及进行文化输出的重点行业来发展。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指出,2009年堪称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转型之年”,全球金融危机凸显文化产业的特殊优势,让文化产业登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位置。

如果说政策的利好为各地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带来良机的话,那么2010年是体现得最充分的一年。这一年国家相关部门就文化产业发展而颁布的政策或条例可谓接连不断:1月4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新闻出版改制、“走出去”和数字出版成为2010年重要任务;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繁荣创作生产、积极培育新型企业、大力支持城镇数字影院建设、鼓励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和积极推动科技创新;3月26日,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9部门联合出台了近年来我国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首个宏观金融政策指导文件――《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其中推出加大信贷投放,完善授信模式,改进金融服务,扩大文化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培育文化产业保险市场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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