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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要保护也要发展
2011/1/17

本报讯(记者 张玉玲、李慧)在日前由北京大学主办的“第八届中国文化产业新年论坛”上,针对旧城改造的新思路这一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晓明指出,旧城改造的整体性指导思想,应该是把功能性价值和表现性价值结合起来,在新的规划、大的方向和思路下,实现这两种价值的有机结合,从而使旧城在改造中既得到保护,又实现发展。

如何在城市规划定位中贯彻上述指导思想呢?张晓明指出,区域定位和项目定位恐怕是最关键的因素。具体来说:首先要对城市进行历史文化定位,即表现性价值定位。有了历史文化的定位,我们就对这个城市的文化性质有了认识。其次要对城市进行现代功能性定位。既要尊重城市发展的历史,也要尊重现代已经形成的产业格局,要对土地级差状态做出评估,对人们的居住状况客观地看待。

张晓明表示,在表现性价值定位和功能性价值定位做出来之后,最终要实现二者的结合。只有这样,我们才会避免拆掉很有价值的历史街区那种极端的做法,也会避免完全只讲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而漠视当地居民改善自己居住条件的要求,在旧城改造中实现保护与发展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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